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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复审公示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2-05-27 21:56:57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复审公示

 

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复审专家组将于2017 6 21日对海安县李堡镇丁所幼儿园进行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复审现场考察。

该园自评认为基本达到江苏省优质园复审重点指标评估标准, 近年来能严格按照幼儿教育规范办园,无小学化倾向(班级教学汉语拼音、英语、数学等小学课程内容),无早期定向培养现象,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的现象,保教人员资质及数量达标,保教环境和条件保障达到标准,未发生重大饮食卫生和园内安全等责任事故,教职工享有规定的社会保障。复审重点指标及评价细则详见“江苏教育评估院”门户网有关栏目。

欢迎教职员工、社会人士阅览,并与专家组和评估组织部门交流情况。联系电话:0513-85215747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
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复审专家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  6月19

 

 

 

规范评估责任

 

 

甲方:南通市教育局

乙方:省优质幼儿园复审现场考察组

丙方:参评幼儿园

甲乙丙三方为了共同做好省优质幼儿园复审的现场考察工作,根据廉政建设要求和教育评估实际,签署以下责任条款:

一、甲方责任

1.强化廉洁自律意识,我局人员自觉做到“五不”:不私访参评单位,不参加参评单位评前评后的宴请茶请,不接受参评单位的任何馈赠,不向参评单位提出个人要求,不泄露参评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。

2.全面落实规范评估责任,加强对相关部门、专家组的管理,发现问题严肃查处。违背“五不”承诺的,我局人员将调整工作岗位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,情节严重的按纪检监察规定处理。

二、乙方责任

1.负责向参评幼儿园及主管部门宣传“五不”纪律和规范要求,并现场签署《责任书》,组长为执行评估纪律的第一责任人。

2.全组人员自觉做到“五不”:不弄虚作假,不接受参评幼儿园的私访,不接受参评单位的任何馈赠,不向参评单位提个人要求,不泄露参评单位尚未公开的信息。如违反评估纪律,有关专家自愿退出专家队伍,情节严重的自愿接受纪律处理。

三、丙方责任

1.遵守评估纪律和评估规范,坚决做到“五不”:不弄虚作假,不私访评估专家,不超标接待,不馈赠任何礼品,不安排与评估无关的活动。

2.明确“五不”评估纪律责任人,幼儿园园长为第一责任人。对“五不”纪律负有宣传、落实、监督职责,如有违规现象发生,个人甘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,幼儿园甘愿取消参评资格。

四、其它约定

本责任书一式三份,甲乙方、丙方各执一份,另一份报市教育局纪检备案并监督执行。

 

 

甲方:南通市教育局(公章)

分管局长:(签章)

 

 

乙方:省优质幼儿园复审现场考察组

专家:(签名)

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丙方:幼儿园(公章)

园长:(签名)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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